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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推次輪疫情經援措施惠及合資格僱員僱主另增5千元消費卡

澳門推次輪疫情經援措施 惠及合資格僱員僱主另增5千元消費卡
澳門政府公佈第二輪疫情經濟援助措施,擴大對居民、僱員及企業的援助。(Allin圖片)

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重創澳門經濟,博彩業更首當其衝。澳門政府今天(8日)公佈第二輪疫情經濟援助措施,透過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擴大對居民、僱員及企業的援助。包括對合資格的本地僱員發放3期共1.5萬澳門元(下同)的援助金;亦對自由職業者給予1.5萬至20萬元援助金,並可就銀行貸款提供利息補貼;根據企業規模給予1.5萬至20萬元的援助金,但博彩、金融業和公共事業等企業並不適用;亦對本地失業人士及在職人士提供「帶津培訓」。另外澳門政府亦於今年8至12月向全澳居民增發多一次電子消費劵,每人有5千元,兩期合共8千元。澳門政府稱,今次援助作為首輪經援措施的補充及深化,冀盡快及用最大努力紓解民困,增強社會的信心、團結和穩定。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估計於4月中旬向澳門立法會提案,並爭取以緊急程序立法通過,趕及於5月向居民和企業發放援助。

第二輪經援措施惠及僱員、企業、從事自由職業者和居民等不同層面,由6個計劃構成:

一、僱員援助款項計劃

已向澳門財政局申報職業稅而符合資格的本地僱員,一次性獲發3個月的援助款項,每月5千元,合共1.5萬元。獲發放對象不包括:2018年度職業稅退稅計劃獲退還2萬元上限的本地僱員,以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澳門公佈次輪疫情經援措施 惠及合資格僱員僱主另增5千元消費卡

二、從事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

向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按聘用僱員數目,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金額由1.5萬元至20萬元。

1. 向街市攤位承租人及小販持牌人、三輪車持牌人,發放一次性1萬元援助款項;
2. 每名向的士車主承租的駕駛員,政府發放一次性1萬元援助款項;
3. 延長有期限的士經營牌照6個月,延長無期限的士車輛檢驗期限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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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業援助款項計劃

以僱員人數計算,向符合條件的商號,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金額由1.5萬元至20萬元。

1. 同一納稅人持多間商號,最多只獲發100萬元;
2. 獲發援助款項者,如於6個月內不合理解僱僱員,須按比例退回款項;
3. 本計劃不適用的機構,包括:電力、自來水、天然氣及燃料;公共巴士及輕軌;公共電訊服務;金融業;正規教育機構及高等院校;社福機構;以及博彩業等。

四、自由職業者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

自由職業者(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可獲上限為10萬元銀行貸款的2年期利息補貼,利率補貼上限為4%,補貼最高金額為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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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帶津培訓 (技能提升及就業培訓計劃)

1. 本地失業人士 ─ 政府開辦就業導向培訓課程,發放6,656元津貼。學員在完成培訓後,將獲安排就業轉介對接工作。
2. 本地在職人士 ─ 政府開辦提升技能導向培訓課程,發放5,000元津貼。由僱主推薦在職僱員報讀課程,但僱主不能減薪。僱員完成培訓課程,僱主方可收取津貼。

對於現時已存在的無薪假情況,僱主亦可推薦僱員報讀課程。如僱員完成培訓課程,可收取津貼。
在上兩種情況下,每名僱主最多只可推薦5名僱員。
在任何情況下,僱主不能因推薦僱員參與培訓而與僱員協商放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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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

1. 於今年8至12月,向全澳居民再次發放電子消費卡,金額為5,000元。

澳門政府正全力推進設立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的工作,盡快啟動立法程序,及早把法案送交立法會審議。在立法會的支持下,爭取盡快通過實施。各計劃的具體安排詳情,將於適當時候陸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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