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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支付服务发展滞后村镇银行能做什么

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在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丰富金融服务供给,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支付业务整体发展水平滞后,支付服务和产品创新乏力,迫切需要开拓便捷、高效的非现金支付业务,以更好地服务农村和县域经济发展。

村镇银行支付业务发展现状

(一)以间接参与者身份接入主要支付系统。目前,村镇银行主要通过发起行或其他银行代理等方式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加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银联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系统的村镇银行数量较少。

(二)线下业务为主,电子支付业务发展较快。因结算网络和功能尚不健全,村镇银行支付服务多以柜台业务为主,非现金支付业务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随着村镇银行自主发行银行卡节奏的加快,基于银行卡业务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也呈现快速发展趋势。

(三)银行结算账户数量较少。村镇银行因成立时间晚,提供的支付业务单一,金融服务竞争力不强,导致银行结算账户存量较小,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在全部银行机构中所占比例极低。

村镇银行支付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定位不清晰,农村支付服务延伸不够。从现有网点布局看,村镇银行主要在县城设立营业网点,只有少部分村镇银行选择在乡镇地区设置服务网点,而且村镇银行基本都没有参加助农取款点建设。村镇银行经营的主要方向依然是资产负债业务,精力多投放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上,支付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支付服务对城镇和农村地区辐射能力较弱,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相冲突,农村地区认知度低,在打通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工程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支付业务种类较少,支付服务趋向同质化。传统的支付工具和手段居于村镇银行支付业务主导地位,且相对集中和单一。在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四种业务中,村镇银行主要以办理支票业务为主。从电子支付业务看,村镇银行在所在地区布放的ATM数量不多,且多数没有申请银行卡收单资质,无法拓展商户和布放POS机,银行卡受理环境有待改善。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主要功能局限于查询和转账汇款,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银行卡的申请和使用。此外,村镇银行主要由城商行和农商行发起建立,运行方式、内部管理、业务模式、服务手段相差无几,且互相参照借鉴产品服务,导致业务同质化现象严重,差异化、个性化服务不突出。村镇银行在深化支付结算服务,开拓非现金支付产品方面急需加强。

(三)系统建设滞后,清算渠道有待畅通。目前村镇银行主要使用发起行核心系统,但系统更新完善一般滞后于发起行,导致系统功能不适合村镇银行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系统使用也需要支付较高的运行维护费用。在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方面,虽然村镇银行接入了大小额支付系统,但是以间接参与者身份接入导致资金汇划效率低下,而且村镇银行未接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便捷高效的网上跨行支付业务面临屏障。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能力薄弱阻碍了村镇银行提升支付业务竞争水平,在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大型银行纷纷推出线上支付服务,而村镇银行没有足够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业务。

(四)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风险防控能力偏弱的村镇银行支付从业人员整体学历偏低,而且很多员工是应届毕业生或非银行从业人员,经验丰富的支付岗位员工占比少,原有知识储备不足,现有工作经验积累不够,接受新业务、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弱,缺少系统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对支付结算领域规章制度不能熟练掌握,办理支付业务的合规意识不足。尤其是业务处理不断向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传统的手工业务逐渐被替代,这些都对员工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近几年执法检查结果来看,村镇银行在支付结算领域都存在着一定问题,相关业务潜藏着风险,如果出现问题,应急处置措施不力,会影响支付业务的安全稳定运行。

村镇银行支付业务发展建议

(一)明确市场定位,提升服务“三农”发展能力。2018年,银监会发文提出村镇银行要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强化支农支小战略定力,防止业务发展“离农脱小”。村镇银行应把县域农村作为蓝海市场,充分利用区域优势,深度挖掘长尾客户资源,立足“三农”实际需求,发展个性化差异化的支付服务,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庭院经济经营者等有潜力的客户,加大营销力度,结合客户需求,提供特色支付产品,积极参加助农取款点建设,完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网络,提升支付市场份额。在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强自身优势宣传,不断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社会认知度。

(二)丰富支付业务种类,增强突发事件下支付服务能力。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是现阶段村镇银行各项业务发展的短板,村镇银行应发挥“小、快、活”的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上,增加业务种类和创新开办新业务。一是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增加县域自助网点和ATM的布设,扩大银行卡受理渠道。二是创造条件开通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业务,丰富票据业务种类,引导客户办理票据业务。三是加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开展扫码收款业务,拓展县域农村地区商户,扩展服务空间,提高服务速度和效率。四是创新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积极推进网银、掌银建设,加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增加线上产品供给,提升突发事件下“零接触”支付服务能力,增强支付服务竞争力。

(三)加强系统建设,畅通资金支付渠道。支付系统的建设是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提高资金清算效率的基础,村镇银行应根据自身发展和财务实际,逐步加大科技力量投入,畅通支付渠道。一是加强沟通合作,自主接入农信银系统。通过农信银系统在全国县域的广大网络,促使相关支付业务得到延伸拓展。二是借鉴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和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的经验,组建村镇银行联盟。构建村镇银行清算中心,集中解决第二代支付系统接入问题。三是村镇银行要建立健全灾备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机房,确保网络系统安全,为各支付系统稳定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四)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实现支付业务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应平衡业务创新和稳健经营的关系,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和经营环境背景,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健全内控机制。资金运营风险会随着不断创新的支付服务增加,要针对新业务新产品出台相应操作规程,尤其是票据、账户等易发生风险的业务,使内控机制覆盖所有业务环节,规范各项支付业务发展,从整体上预防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二是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机制可靠有效,避免或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并保障业务快速恢复运行。三是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教育培训。建立业务培训长效机制,打造高素质支付服务队伍。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村镇银行持续健康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要增强政策扶持和倾斜力度,积极建立村镇银行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村镇银行回归本源,立足市场定位,在实现自身发展同时履行社会责任。一是对于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中作出有益实践的村镇银行,政府应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二是金融管理部门应在村镇银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等支付场景建设项目上,推进村镇银行与相关机构合作,助其拓展支付市场。三是监管部门应在市场原则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相关监管指标等门槛,鼓励村镇银行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多层次服务网络体系,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